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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从2019年开始,档案工作列入大连市对我校绩效考核重点工作之一。为了更好地按期完成2021年大连市绩效考核工作,请各单位(部门)配合,继续支持档案馆共同完成此项工作,现对我校2020年度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安排如下:

    一、归档要求和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申报兼职档案员、修订完善归档材料范围(责任部门:各单位) 时间:4.19-4.23

    1.申报兼职档案员。各单位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由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见附件一、附件二)。

    2.修订本单位归档材料范围。归档材料范围指各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片、声像、电子等不同载体的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内容,修订本单位归档范围(见附件三),上报档案馆审核(同时上报电子版)。

    第二阶段 审核及反馈归档材料范围及开展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档案馆) 时间:4.26-5.14

    1.审核反馈各单位归档范围。档案馆依据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对各单位修订的归档材料范围进行审核,确定2020年度各单位归档材料内容。基建、财会和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在此次修订范围,涉密档案按保密规定移交。

    2.开展兼职档案员业务和新《档案法》培训。对兼职档案员根据业务规范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并对归档工作进行跟踪和指导,确保归档工作按期完成。

    第三阶段 文件材料归档(责任部门:各单位、档案馆)时间:5.17—6.4

    兼职档案员按照归档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本单位归档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档案馆沟通。

    二、新增重点工作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按照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档案馆移交文件材料,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时完成归档工作,做到应归尽归,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不遗漏。

    2.本年度继续实行部门立卷、网上归档。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可在本单位访问档案馆网页进行档案条目的著录,归档时携带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微机著录完成后自动生成)进行归档,经双方签字后留底备查。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归档(一式三份)。

    3.按照大连市绩效考核要求,按期将各单位归档内容及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学校和大连市档案局。

    4.兼职档案员修订上报电子版邮箱:1346967931@qq.com,联系人:刘瑛,电话:82537,纸质表上报房间(图书馆辅楼120室)。

    5.修订完善归档材料范围的请联系各项档案业务指导和收集负责人。

    6.档案业务指导、收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档 案 类 别

    分管老师

    办公电话

    房间号

    党群、行政、专题档案

    刘 瑛、张校毓

    82537、83125

    图书馆辅楼120、118

    仪器设备

    陈猛

    82509

    图书馆辅楼124

    教学、科研、出版、外事档案

    李龙凤

    83125

    图书馆辅楼118

    基本建设、财会档案、实物档案

    王 玲

    82249

    图书馆副楼119

    干部人事档案

    李洪洋

    82713

    图书馆副楼126

    声像档案

    赵沪华

    82509

    图书馆副楼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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